「外傭保險」在搜尋裡是產品詞。法律上至少兩層:僱員補償保險是《僱員補償條例》下僱主責任;醫療是標準僱傭合約要求僱主提供的免費醫療。保險公司把住院、門診、家居責任捆成「外傭保」,方便續費,但不取代你讀條款。
法定那一層
勞工處說明僱主必須為僱員投購僱員補償保險。外傭是僱員。沒有保險開工,風險在僱主。保額、受保人姓名、僱傭地址應與 ID 407 一致。地址轉了(搬屋)要通知保險公司。
請外傭當日就把保單期對準合約期,見請外傭程序。續約時保單也要續,見外傭續約。
合約那一層
ID 407 要求僱主提供免費醫療。實務上許多僱主買包含門診、住院的套餐。套餐不是法例指定哪一間保險公司。索償被拒時,合約責任仍可能在僱主。
選購時最少核對
- 僱員補償是否獨立或明確列明,保額是否符合當時法例
- 醫療是否有年齡、已有疾病、牙科、產科除外
- 外傭返回原居地期間是否仍受保
- 家庭成員或訪客是否誤當成受保人
僱傭中心可以代為報價,但投保人通常是僱主。名冊裡的中心頁沒有「指定保險」欄,避免變成銷售。廣告查詢見廣告。